連續十天回答問題第九擊:#鍾曉陽 的提問
謝謝曉陽姐問了如此根本的一個問題。「寫作背後有甚麼動力」,換一個說法,就是「為甚麼要寫作」的問題吧。這個問題每一個作家在寫作生涯的某些時刻,總會曾經問過。有人得到了自以為滿意的答案,但也有人會一直問下去,直到最後也沒有答案。
如果要給出一些答案來,不是沒有可能的,而且也不是虛應故事的。最常見的寫作原因,不外乎分為「為自己」和「為他人」兩類。為自己,就是為了自己個人的需要,無論那是成就感、滿足感、自我治療,還是金錢回報(對成功的暢銷作家而言)。為他人,則是相信寫作對世界有所貢獻,無論是改變社會價值、促進情感交流、提升心靈境界,還是為人帶來歡笑和娛樂。這些都是合理原因,或多或少地存在於每一個作家的動機中。問題是,以上的任何一項足以成為支持一個作家一生寫作不懈的理由嗎?我看還是不足夠的,甚至全部加起來也是不足夠的。
當我們想到為甚麼會愛上一個人,我們無法用分析的方法,把那個人的好處都列出來,相加在一起,然後得到答案。寫作跟愛相似的地方是,不是所有的原因加在一起,就可以解釋為甚麼一個人會投身創作。當中有一種不可解的、近乎天性或本能的東西。古代的人類或者年幼的小孩子,為甚麼會開始畫圖、唱歌、跳舞、講故事?最根本的衝動是完全說不明白的。不是為自己,更加不是為他人。就只是心中很想做,很喜歡做,就去做了。就是所謂的「情動於中」。雖然後來的人類或者成年人,不再是無意識地做這些事,而是開始自覺這類行為是創作,而且有種種為自己和為他人的功用,但當他們沉醉於創作的狀態中,他們便會暫時忘記這些目的,回到了最原初的那種純粹的動力。
撇開外在條件不談,只要動力夠強,就可以創作不輟。相反,當動力受到外力和自身思慮所干擾,便會有所減損或者動搖。所謂堅持創作下去,好像是很艱苦的一回事,但本質上其實就只是回到古老的人類或者小孩的狀態,不知為甚麼的,就是覺得畫圖、唱歌、跳舞和講故事很好玩。對於寫作,我從來沒有感到過艱苦。一直也是很好玩,很好玩的一種遊戲。我真心覺得,寫小說是世界上最好玩的遊戲!能夠一直玩下去,是最開心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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